慈善事业是快乐的事业
经济学家的任务是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增加社会生产的财富,表现为各种商品和服务。为什么要增加财富的生产?因为经济学假定人对物质消费的欲望是无穷的,增加财富生产,人们就有较多的消费能力,结果是人们幸福感和满足感的增加。改革20多年人均收入增加了四倍,这方面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。
可是现在的人们是否比20年前感到更幸福、更满足呢?如果幸福和满足感可以相加的话,全国人民的幸福感是否比20年前平均起来也上升了四倍多呢?答案肯定是否定的。现在有不少人端起饭碗吃肉,放下筷子骂娘。这些人物质生活大大地改善了,可是不满情绪反而在上升,这恐怕不是个别现象。
要解决这个问题,就不光是多生产商品和服务所能解决的,经济学家的知识就不够了。这说明要使社会上人们的幸福感增加,只靠经济学家,只致力于发展经济、增加商品是无济于事的。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使全体人民的幸福总量增加呢?或者从另一个方面看,使人民的不满情绪减少呢?
当然,办法是很多的。例如发展宗教,让精神有所寄托,不要专注于世俗事物。虽然宗教的发展有利有弊,但从各国的经验看,明显地利大于弊。历史上除了排它性的宗教会引起教派冲突,兼容性的宗教都能缓解社会矛盾,减少不满情绪。
这里说的,除了发展宗教,还有发展慈善事业,也可以起到增加全社会幸福感的作用。慈善事业是将财富从富人手中转移到穷人手中。按经典经济学的假定,富人减少财富,是一种损失,他们的幸福感会减少。但事实上乐善好施是使人高兴的一件事。富人们减少一些钱损害并不大,但帮助了别人,可以使自己精神上更满足。而且一个正常的社会对乐善好施的人都是充分肯定的。如果对参与慈善活动的人给予表彰,出钱的富人更得到一份满足感。所以慈善活动中对于施惠一方是能够增加幸福感的。
对于受惠一方的穷人,他们生活有困难,得到物质上的帮助,解救了一时之难,当然会增进他们的幸福感。不但从物质上,受惠一方在精神上也会感到温暖。一个穷人在地上捡到100元钱,和从慈善家手中接到100元钱,其感受是不同的。后一种情况他还会感到人世间的关怀。一朝发迹,说不定他会回报于社会,整个社会会从慈善事业中得到和谐协调。
单纯从经济学看,慈善事业是财富的转移,不是财富的增加。但是从社会心理学看,慈善事业却可以增加全社会总的幸福感。我虽然是一个经济学家,但我承认社会心理的考虑比物质财富的考虑更为重要。
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只是刚刚起步。有许多富人愿意出钱帮助穷人,但是不知道有什么渠道。有一些政府办的慈善活动,效率不高,甚至还出现过漏洞,使人望而却步。对于这类活动,要加强管理,提高效率,恢复信誉。民间的慈善事业要大加发展。有组织的,零星的,一帮一的,实物的,货币的,采取多种形式让它们寻找最适当的方式来发展。
富人的钱转移到穷人手中当然是好事,但切不可采取强制手段。否则非但达不到双方快乐的目的,而且违背了个人财产受到保护的法律原则。而破坏法律的后果是十分可怕的。